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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练习(十)
时间:2009-07-22 10:52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http://www.jsgwyw.or 点击:

 

2010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练习(十)

 

4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不适当的一项是:

A、累犯可以适用缓刑

B、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

D、如果没有法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答案AB

解析:1 累犯 不适用于 缓刑和假释

2 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5下列有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约定管辖法院并没有引起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变化,因此不属于法律关系。

A。收养关系 B。合同关系 C。合同关系,只因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存在效力瑕疵,效力待定而已。

 

6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实行(   )。

A. 职位分类制度

B. 品位分类制度

C.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

D. 级别分类制度

 

答案A

解析:这没啥好说的,但是要注意一点,别把职务分类和职位分类记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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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法律   练习   基础知识   公共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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