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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30)

Tag: 江苏公务员 法律常识 2014-03-0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共基础知识向来以考点散、知识杂、题目难着称。其复习难度之大,令不少考生谈之色变,更有部分考生直接放弃这部分复习,美其名曰“复习与不复习没什么区别”。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中,行测、申论的复习早就在考生的计划当中,考试分数也都相对比较高,再从这两方面提分来拉开差距越来越难。因此,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是一定要重视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小编将引领考生分模块备考,有关法律知识点的复习考生可结合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及本站提供的系列练习题备考。
  1.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2.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3.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自己的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情形?( )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为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4.《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10日    B.15日C.20日    D.30日
  5.出租车司机江某,因汽车追尾而与另一汽车司机发生口角,直至互殴。江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对方捅成重伤。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后及时赶来,将江某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有众多围观群众作证,江某亦承认捅伤对方,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
  A.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预审时可以称江某为罪犯
  B.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以称江某为罪犯
  C.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法庭审理时可以称江某为罪犯
  D.公安、司法机关可以称在监狱服刑的江某为罪犯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当第三人丙不向债权人甲履行时,应当由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考生在答本题时应当明白债务人的地位并不因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而丧失,第三人替他人履行债务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从根本上来说,都不需为他人的债务负责。
  2.A【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过失犯罪除外。因此,B、C项都符合累犯规定。D项中,田某成立特别累犯。《刑法》第66条规定,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A项的缓刑属于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不成立累犯。
  3.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行为人能够完成犯罪但基于自己的意愿而放弃犯罪,即能为而不为。本案中甲的行为即属于此。
  4.C【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可以判定C正确。
  5.D【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以是否提起公诉为标准,提起公诉之前为“犯罪嫌疑人”,后称为“被告人”。江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肯定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后,故可以称其为罪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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