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5个,计划招聘27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09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名时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身体健康,招聘单位没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5、年龄应符合《职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职位计划表》内没有提出年龄要求的,须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除《职位计划表》中有要求的外,其他人员都应具有泰州地区户籍或为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泰州生源的毕业生,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核、公示与聘用审批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部分特殊职位的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工作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自行组织,其他招聘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自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人事编制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考试大纲、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及各职位的专业参考目录、工作政策解答以及经批准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笔试的时间、内容、复习材料名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以及专业加试内容和复习教材名称等均在指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