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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19

Tag: 2016年江苏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法律常识 2015-07-2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工资:作为劳动报酬而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哪个不属于工资?(    )
  A.某农民工给老孙家搬了两车杂物,老孙给他50元钱
  B.大学生小张在“麦当劳”打工,老板按每小时10元的标准付他报酬
  C.某国有企业改革后,企业按每月200元的标准给待岗职工发生活补贴
  D.由于这个月保姆帮家里做了额外的工作,主人给她买了一套衣服作为报酬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50台电脑的要约,乙公司于3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3月7日信件发至甲公司,3月8日甲公司的经理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3月10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信件。在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通知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7日
  C.3月8日
  D.3月10日
  3.王某与张某为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的教师,两人曾合作撰写过一本学术专著,后来王某欲将自己撰写内容中的一部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为此,王某应该(  )。
  A.在发表论文时必须署两人之名
  B.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但必须支付张某一定报酬
  C.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但必须征得张某同意
  D.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也无需告知张某
  4.专利权的客体是指能够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
  A.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科学发现专利权
  B.发明专利权、科学发现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C.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5.送奶人误将王某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出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是(  )。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根据定义可知,C项中的“生活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故不属于工资。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2.B【解析】我国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则采用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根据题意,在双方都知情的前提下,乙公司表示同意的要约的信件是在3月7日正式发到甲公司,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承诺人的承诺通知时,承诺方生效,这个时间即生效时间。故正确答案为B。
  3.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所以王某与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同时法律也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故正确答案为C。
  4.D【解析】我国《专利法》第二条即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故选D。
  5.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本题中张不明所以将牛奶取而弃之,即张某并没有取得利益使其财产增多,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A项错误。本题中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民法对权利保护规范的不法行为,B项错误。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C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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