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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法律知识备考练习(18)

Tag: 江苏公务员 法律知识 2014-10-2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培训基地是党校
  C. 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才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时限为(  )
  A.从出生时起到18岁时止
  B.从14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C.从18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D.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3、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是特别重大事故
  B.重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特别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D.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5、国家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
  A.收费收入
  B.税收
  C.国有资产收益
  D.债务收入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A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职;B项:伴随公务员制度的建立,20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开始组建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国家行政学院是负责培养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的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才,提供政府管理政策咨询,开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理论研究的正部级机构,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同期,各省的行政学院也相继成立,成为地方政府培训公务员的主要基地。目前,大多数的市、县政府也都建立起了行政学院;C项:当公务员对涉及自己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或也可以不经过复核,而向上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所以不正确;D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的德能勤廉绩,所以不正确。所以本题选择A选项。
  2、【答案】D。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只要是公民就具有权利能力,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18周岁。因此本题选D。
  3、【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故本题答案选D。
  4、【答案】C。《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答案】B。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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