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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7 13:19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面对社会的就业压力,公务员考试成为在职人员和很多学生的首选,但公务员考试有它非一般的独特性。对于这门和大家以往接触过的考试甚至是高考都差距甚大的考试来说,好多人都深感陌生,不知从何了解。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大家从基础着手,先对公务员考试有一个稳妥的具体掌握。首先带领大家从基础认识了解公务员考试。

 

一、公务员考试类型细分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基本包括了各个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例如招警考试、海关系统公务员考试等。

 

除此之外,公务员考试还有其他类型,例如各省市选调生开始、军转干部公务员考试等。

另外一种形式值得单独提出,就是各地、各系统和部门的工作人员考试。需要强调的是,工作人员考试的招考一般是急需充实的部门或单位,主要是安排往年的一些大学生。他们不享受公务员待遇,属于事业编制,因此成了往届大学生重新选择职业的一个重要机会。

 

二、区分国家与地方公务员考试

 

1.从概念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各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2.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例如北京市的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北京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3.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

 

4.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又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中央的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主要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类,有些职位(例如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需要考专业科目。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和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5.从考试时间来说

 

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将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则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六。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

 

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不受什么次数限制,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务员考试: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生源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限制(像广东)的省份、城市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

 

三、公务员报考注意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年龄条件。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2.学历条件。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专业条件。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4.政治条件。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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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2010年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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