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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的要求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共基础知识 公文写作 2015-03-1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对于没有接触过政府工作的考生来说,公文写作是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时的一大难关。公文是什么?要怎么写?要注意些什么?这是很多考生常有的疑问,也成为了备考中的拦路虎。但实际上,只要对公文有了系统的了解并联系实际题目,公文写作就只不过是纸老虎。
  行政公文是特殊规范化的文体,具有其它文体所没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特定的行文格式和行文规则要求。公文写作对起草者的工作实践的基础有较高的要求,要求起草者懂得工作中的一些微妙细节,并且有较好的文字语言功底。
  除了以上的基本要求外,公文在写作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些固定的要求,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分为五大方面来展开:
  一、标题
  1.规范式:《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灵活式:《发文机关+文种》;《事由+文种》;《文种》
  二、主送机关
  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常常不写;注意工作实际中的面向群体。(通常题目中会有明确的提示。)
  三、正文
  1、导入语
  导入语,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和伴随情况等,一般放在正文的开头部分出现,介绍公文的基本内容。导入的词语也有一定方向的指引,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照、据、查、奉、兹等。
  2、具体事项
  (1)并列式。比较常见,就是将所要陈述的具体事物罗列下来。一般书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彼此独立存在,但是又共同为说明主题来服务。并列式内容之间的关系阐述可用数字式来表达,也可用分段式。段中并列的内容可用数字一、二、三等表示或者用分号来展现。
  (2)递进式。相对于并列式来说,递进式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和全部过程。各部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每一部分都不可缺少。递进式的内容设计好处是逻辑严密,能有说服性的说明事理。在一篇公文中,两种方法可以交叉使用,可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或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四、结尾
  1.结尾用语。如:为要、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2.一般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等习惯用语,也有省略的情况。
  五、落款和日期
  1.落款是发文机关或个人,盖章。
  2.发文时间。注意发文的时间现在统一是小写的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虚写,即“2014年7月1日”为正确的形式,而不要写成“2014年07月01日”,用零占位就是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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