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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考点预测

Tag: 2015年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15-02-2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22日举行笔试,本次共有19.8万人获得笔试入场券。现在距离笔试还有二十几天的时间,考生可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冲刺备考指导专题进行冲刺备考。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是abc三类职位的必考科目,且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每年都会涉及大量时政热点问题。预计十八界四中全会仍会出现在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题之中。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十余年之后,中共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前,有专家分析称,本次会议或绘制出新路线图,为“法治中国”作顶层设计,以法治为改革护航,而司法改革、反腐“治本”等话题则成为舆论观察此次会议的焦点。那么,本次全会在依法治国方面有哪些新提法、新举措?未来将会给中国带来哪些新变革?这是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必须关注的热点话题。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专家就本次全会相关内容,给大家做一些考点梳理,希望能在公共基础复习中给大家一点帮助。

  考点一、会期及其成果
  会期: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审议通过: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考点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总目标以及五大体系、一个实现
  1.一个目标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五大体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3.一个实现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考点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坚持
  全会提出,实现总目标,必须有五大坚持,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且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考点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重大任务,这就是: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考点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八大内容
  (一)关于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1.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2.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二)关于宪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1.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全会要求,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三)关于法律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关于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1.全会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2.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五)关于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六)关于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1.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2.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七)关于司法队伍——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1.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2.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八)关于党的领导——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1.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反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3.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4.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6.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
  以上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希望大家可以多读几遍,熟知相关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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