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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提分技巧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共基础知识 2015-01-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学科,与其他的公职考试学科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其他的学科都是以技巧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却是一门纯知识性的学科。这就造成了复习方法的不同,其他学科,如判断推理,只需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解题技巧,如“三个等价,三个翻译”等,再做些题目练习一下就可以了。而公共基础知识则需要复习大量的知识点,技巧性相对较弱。但是知识浩如烟海,我们考试的时候难免会遇到没有复习到的知识点,那怎么办?难道只能纯蒙吗?也不是,公共基础知识还是有一些解题技巧的,本文介绍的就是最为常用的几种解题技巧:排除法、去同存异法和比较法。
  一、排除法
  所谓排除法,就是从反面出发,把明显错误的选项筛除,在剩下的选项中进行思考,选出答案,这就大大降低了试题的难度。排除法还可以进行细化,包括排谬法、排异法、排重法等等,下面依次来介绍。
  首先,排谬法。顾名思义,“谬”就是“错”的意思,排谬法即如果选项中有些选项本身说法就是错误的,则可直接排除,然后在剩余的本身说法正确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例如这一题目: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已经制造出如醋酸纤维、聚苯乙烯、合成橡胶等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化合物,其数量已达数百万种。这一情况说明( )。
  A.物质世界是人类创造的
  B.人类通过实践将“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
  C.物质世界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
  D.人造物质可以脱离天然物质而存在
  依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观才是科学正确的观点,因此,凡是强调意识决定物质的唯心的观点,则可直接用排谬法排除,很明显,A、C、D都是唯心主义观点,则答案就是B了(B看不懂也没关系,因为另外三个不可能是正确的)。
  其次,排异法。所谓排异法,即选项本身的表述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或与题干(关键词)无关,则可排除。
  例如这个题目:
  在2008年开展的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中,国家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关闭违法网站1287个,网络环境得到改观。这体现了政府的( )。
  A. 组织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
  B. 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障人民民主的职能
  C.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D.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这一题目中,ABCD四个选项中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是政府的职能,选项本身的表述都没有任何问题,这就不能用上述的排谬法了,但是分析题干可知,题目问的是“网络”,则很明显不属于经济、政治、社会职能,ABD选项的表述与题干没关系,则用排异法排除掉,答案就是C了。
  第三,排重法。所谓排重法,即选项中若有某几个选项意义重复,是同一含义的不同表述,则可同时排除(只适用于单选题)。
  例如这个题目:
  “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协商不代替、监督不对立,为了大目标、同唱一台戏”。概括了政协的主要职能是( )。
  A. 维护国家主权和政治统一
  B. 维护祖国的统一
  C. 领导统一战线
  D.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这一题目中,A选项的“维护主权统一”和B选项的“维护祖国统一”是同一个含义,只不过是不同说法而已,因此,单选题的情况下,AB两个选项就同时排除掉了(因为单选题不可能有两个正确答案),那么正确答案就在CD之间选择就可以了。我们再来看题干,“帮忙”、“监督”等关键词明确表明不可能是C选项的“领导”地位,因此答案就是D了。
  综上所述,合理运用好排除法,有些题目即便是知识点没有掌握,也可以把正确答案选出来。
  二、去同存异法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如下面一个例题
  【例题单选】在行政复议中可作为复议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则只能作为审判参照的是( )。
  A.行政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考生分析本题时,能判断出B和D都是由人大机关制定,是同一性质的,所以一起将B和D这两个选项排除,还有A和C两个选项,而题目中给出的是只能作为审批参照,从“参照”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可以得出。参照要求的法律文件级别较低,因此,行政法规不会是用作参照,对于本题只能是行政规章用作审判参照,故答案选A。
  三、比较法
  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如下面一个例题。
  【例题单选】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的案件是( )
  A.某国家机关干部对撤职处分不服
  B.某企业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不服
  C.某公民对民政机关不发放抚恤金不服
  D.某人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营业执照不服
  对于本题,有很多考生要分析很久最终也没有找到正确的选项,考生可以通过认真再次审题来锁定答案,本题题干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这就意味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不能是已经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工作的公务员,也即公务员身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如有对自己所受的决定不服,提出的解决途径我们称之为行政申诉,因此,本题A选项中的机关干部对撤职处分不服,因为机关干部是公务员身份,不能经过行政诉讼这个途径给以解决,故答案选择A。
  总之,《公共基础知识》考查的是考生平时知识的积累以及解题方法和技巧的灵活性,多样性。希望考生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涉猎更多知识,如此才能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占有决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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