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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法律知识备考练习(29)

Tag: 2015年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 法律知识 2014-12-0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甲开汽车到单位后,因疏忽忘记拔出车钥匙,被乙发现,乙发动甲的汽车刚要离开时,甲正好回来,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构成抢夺罪未遂
  B. 构成侵占罪未遂
  C. 构成抢劫罪未遂
  D. 构成盗窃罪未遂
  2、某日,甲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车主乙某正在和别人聊天,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后被警察抓住。甲某触犯的罪名是()。
  A. 抢劫罪
  B. 盗窃罪
  C. 抢夺罪
  D. 交通肇事罪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 买卖合同成立时
  B. 买卖合同生效时
  C. 标的物交付时
  D. 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为(      )。
  A. 地域代表制
  B. 职业代表制
  C. 地域代表制为主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
  D. 职业代表制为主与地域代表制相结合
  5、关于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主动启动,也可因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启动?
  B. 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
  D.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乙是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要窃取甲的汽车,只是碰巧甲回来看到,抓住乙,对于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选D。
  2、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与抢劫罪的不同在于,抢劫罪往往伴随暴力行为的发生,而在本案中并无暴力行为的发生,因而排除A选项。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因而排除B选项。D选项显然错误,因而正确答案为C。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选C。
  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是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军队)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所以本题答案为C。
  5、《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据此,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可由行政机关主动启动。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据此,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可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启动。因此,选项A、B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选项D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2款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因此,选项C错误。
  故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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