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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参考答案

Tag: 江苏公务员 申论 2013-12-2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考试是一种考查能力的测试,全面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力不是一朝一夕能获得的,必须靠平时的日积月累。当然,要考好申论,除了参考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之外,平时还应注重对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这项工作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关心国家大事,特别是一些社会热点问题。通过看书读报,或与同学朋友进行讨论,不断增长自己的学识,并逐步提高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关心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一些日常之事,及时地从中发现问题,并解决这些问题,循序渐进地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一题: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不规范的表现及其原因。(25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字数不超过500字。
  【参考答案】
  我国旅游业发展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旅游软环境不尽如人意。一是“宰客”现象严重,很多旅游城市的饭店菜价昂贵,“天价”消费事件屡屡发生;二是报价混乱,旅行社中同一日程、同一线路报价不等;三是地接导游胁迫消费项目繁多,利用中途甩客、不管就餐等手段强制消费,同时存在提前收取导游小费的问题;四是歧视加价,境外游中对孩子、老人甚至教师、媒体记者执行“歧视性加价”的现象普遍存在;五是宾馆星级标准含糊,各地标准不统一。
  我国旅游业发展不规范原因体现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面。
  政府方面,一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旅游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旅游业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够到位,惩罚力度不够;三是地方官员因政绩需求,往往热衷于硬件方面的投入,却忽视了旅游软环境的建设。企业方面,首先部分旅游企业不能够诚信经营,缺乏行业自律;其次,基层服务人员收入不高,职业荣誉感和尊重感不强,容易导致从变相强迫消费行为上进行获利。消费者方面,缺乏理性消费和理性维权意识。
  第二题:“从‘旅游事业’到‘旅游产业’到‘战略性支柱产业’,中国旅游正在经历一场嬗变。”请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25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深度。字数不超过500字。
  【参考答案】
  这句话表明旅游业从最初作为一项事业起步,到现在向着“战略性支柱产业”迈进,意味着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在迈向一个新阶段。这是对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肯定,与此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更长时间的艰苦努力。
  中国旅游进入到“大众化、产业化”的发展阶段,原因在于一是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增强,老百姓收入水平得到了快速增长;二是旅游行业整体不断努力,在全球经济不振、国内经济结构转型面临难题的情况下,各地旅游产业表现优异、增长迅速,成为扩大内需的亮点之一。成绩显著的同时,我国旅游业面临着市场秩序不规范的大问题,对旅游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加快旅游业的阶段性转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二是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重点推动与信息、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加强监管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提升旅游服务和行业监管水平;对于旅游市场出现的“宰客”等行为进行严惩;积极引导舆论媒体及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四是建立旅游行业诚信体系,自律和第三方监督相结合。五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理性维权。
  第三题:围绕给定资料主旨,联系实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
  (1)观点正确、结构完整;
  (2)论述深刻、条理清晰;
  (3)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杜绝“宰客”式繁荣规范旅游业健康发展
  “每到节假日各地旅游价格涨声不断”、“三亚天价菜单游客挨宰叫苦不迭″、“春节厦门5菜一汤收万元”……随着接二连三的旅游事件不断被曝光,让人们出行旅游感到心惊胆颤,不得不做好提前防范。离谱的物价、强买强卖的行为,以及投诉无门,频频出现的“宰客”乱象暴露出我国旅游业服务水平低下。因此,杜绝“宰客”式繁荣,规范旅游业发展已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莫让“宰客经济”成为我国旅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羁绊。
  旅游的兴起,常常标志着一个国家经济的振兴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地位还会进一步提升。而旅游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宰客经济”会严重影响这一进程,将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不利。旅游业要想健康发展,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整治,也需要企业的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的个人理性。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市场和法治环境。当前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但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综合性的旅游立法,地方旅游立法缺少上位法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和矛盾日趋增多,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旅游市场需要旅游立法加以规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需要旅游立法加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旅游立法加以保障。应当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旅游法,规范涉及旅游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加大旅游服务监管力度,遏制商家“宰客”行为。发展旅游业不能光讲求硬件设施投入,软环境没搞好,旅客不满意,势必有损城市形象及其正常发展。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旅游服务监管力度,对一些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景区予以惩处,同时对相关地方监管者进行问责。只有将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常态化,确保市场监管日常化,才能使诚信经营行为形成“惯性”,保证旅游业形成正常而规范的秩序。
  建立诚信经营管理体系,行业自律和第三方监督并行。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整顿,增强旅游商家诚信意识,同时加入第三方监督,也是净化整个旅游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旅游行业要规范,只凭自律渠道绝对不够,行业协会很难做到公平公正。要引进独立第三方的监督休制,建立重大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凡是违规经营者、不诚信的旅游企业行为,协会均会在曝光台进行公示,积极引导舆论媒体及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引导游客理性消费理性维权。
  当前我国旅游业的“黄金时期”不断持续,并向着战略性产业阶段逐步迈进。然而,旅游市场上发生的种种事件表明,突破经济结构转型的难关,杜绝“宰客”式的市场繁荣,规范旅游业健康发展,需要政策激励、扶持,同样也需要良好的市场监督和法治环境,如此才会有健康的、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同时也能够让百姓真真正正享受到旅游的舒心和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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