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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题主抓关键词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定义判断 2013-10-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在明年2月份启动,距今还有近5个月的时间,随着全社会“公考热”的不断升温和命题的日趋规范,备考也对考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如何规划好合理的复习方略并作出最有效的备考工作,应该是每一位应试者相当关心的问题。公考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有效考试,考生应该及早动手复习,建立一种长效复习机制,从而增加胜算几率,脱颖而出。
  在历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判断推理都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必考的一类题型,其中定义判断又是判断推理当中非常稳定的一种题型。对于定义判断题型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其在各类型的公务员考试中均长期出现,同时题目的数量以及考查内容基本未发生变化,这也导致了这类题型并未加强难度。但是近年来这类题型考查的定义逐渐出现多样化,涉及的范围也更加的广泛,同时字数也有所增加,无论是在题干中还是在选项上,都需要考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阅读。所以有选择的,有重点的读题成了重点问题。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专家就为考生详细介绍如何抓住定义判断中的一些关键词来高效解答定义判断题。
  定义的主体在定义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有一类词语也非常重要,就是状语,我们知道状语在语法中包含的种类是很多的,例如时间状语,地点状语,原因状语,目的状语等等。根据定义的特点,状语出现的频率很高,以方式状语和目的状语为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目的状语,对于定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为定义的关键字。究其原因,可以举例,考生知道对于犯罪行为而言,行为本身相同,但是犯罪动机不同,性质也就不同,因为犯罪动机,是指由内在需要决定的犯罪动机的特殊性。同样的道理,目的状语也决定了定义的本质,作用巨大。通常出现的形式有“为了…”和“以…为目的”。下面结合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中的例题加以说明。
  【例题1】发散性思维是一种从不同的方向、途径和角度去设想、探求多种答案,最终使问题获得圆满解决的思维方法。
  以下属于发散性思维的一项是( )。
  A.司马光见到小朋友落入水缸,当“救人离水”行不通时,果断地砸破水缸,“让水离人”救了小朋友的命
  B.病人因胸痛来门诊检查,医生根据经验考虑可能是气胸、肺炎、心绞痛等,经各项检查,确诊为肺炎
  C.根据草莓比香蕉贵,香蕉比苹果贵,苹果比桔子贵得出草莓比桔子贵
  D.画家在艺术创作的时候,事先要在脑海中将自己想要呈现的主题、构图和色彩进行安排,呈现出一幅草图
  【解析】A。解析:A项从“救人离水”和“让水离人”两个不同的角度去探求答案,并最终使问题获得圆满解决,属于发散性思维。B项只有一种答案,C项没有体现不同的方向,D项是将各个方向的元素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整体,B、C、D三项都不属于发散性思维。
  【例题2】类比推理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属性相似或相同的关系,推出它们在其他方面的属性也可能相似或相同的逻辑方法。
  以下推理过程没有应用类比推理的一项是( )。
  A.由“敲击木桶可以大致判断桶内的酒量”推断出“叩击胸腔可以大致判断胸腔积液的量”
  B.由“氯霉素可以影响幼龄小白鼠的骨骼发育”推断出“氯霉素可以影响幼儿的骨骼发育”
  C.由“从这个病人的痰中发现癌细胞”推断出“这个病人患了肺癌”
  D.由“颜色鲜艳的蘑菇一般具有毒性”推断出“颜色鲜艳的蛇一般具有毒性”
  【解析】C。C项不存在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属性有相似或相同的关系,故不属于类比推理。
  【例题3】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由负责人员决定而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以下属于单位犯罪的是( )。
  A.某牛奶生产企业负责人决定将过期牛奶掺进鲜牛奶中包装出售,获利五十余万元,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被人揭发出来。
  B.某企业财务伪造公司印章签单,欠下巨额债务之后准备逃逸,最后锒铛入狱。
  C.某公司负责人李某以公司名义将当年巨额年终利润以红利方式分发给下属。
  D.某公司业务员陈某冒用公司总经理名义实施诈骗,并在一个月内将十余万元赃款挥霍一光。
  【解析】A。重点有两个,一是单位犯罪是犯罪行为,考查属,排除C选项;二是目的是为本单位谋求利益,排除B、D选项,直接选C。
  【例题4】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①准备工具。任何工具只要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就成为犯罪工具。
  ②制造条件。如谋划行动方案、勾结共同犯罪人等等。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描述未构成预备犯罪的是( )
  A.刘军因为私人问题与老板积怨。一天,他遇老板外出,正巧天降暴雨,毁坏交通。刘军准备制造车祸假象,想致老板意外死亡。
  B.丁某欠王老板20余万元,王老板多次索要,丁某总是躲避或拒绝。一天,有人告诉丁某,王老板正在训练“打手”,准备对付丁某。后来,丁某查证,所谓的“打手”,是王老板新招的保安。
  C.梁某觊觎邻居家新买的摩托车,意欲据为己有,并悄悄准备好了一把万能钥匙,想趁邻居不在家时入室偷窃。
  D.张胜扬言要杀吴天,并买了一把三棱刮刀,准备伺机行动。
  【解析】B。首先要求看对题干问题,是“未构成预备犯罪”,大部分考生容易重点研究后面给出的连个条件再逐一去判断选项是否正确。其实定义本身包含一个目的状语“为了实行犯罪”,为关键字,选项A、C、D涉及到的都是犯罪行为,选项B中提到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行为,不可能符合定义本身,所以可以“秒杀”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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