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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公务员申论复习:议论文写作要点

Tag: 江苏公务员 申论 2013-09-0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4年2月份启动,距今还有5个多月的时间,申论文章论点一定要正确鲜明,这是考生在这一题中获取高分的必要条件。议论文具有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在此进行细细讲述。
  (一)论点
  论点就是文章所要议论、阐述的观点,是作者要表达的看法和主张。论点的提出和确立要注意:
  1.正确性
  论点的说服力根植于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而这又取决于作者的立场、观点、态度、方法是否正确,如果论点本身不正确,甚至是荒谬的,再怎么论证也不能说服人。因此,论点正确是对议论文最起码的要求。
  2.鲜明性
  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非常鲜明,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
  3.新颖性
  论点应该尽可能新颖、深刻,能提出超越他人的见解,而不是重复他人的老生常谈,也不是无关痛痒、流于表面的泛泛而谈。
  (二)论据
  论据就是证明论点的材料、依据。
  1.使用论据的要求
  (1)确凿性。我们必须选择那些确凿的、典型的事实。引用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材料作为论据时,必须注意所引理论本身的精确涵义。
  (2)典型性。引用的事例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这一类事物的普遍特点和一般性质。
  (3)论据与论点的统一。论据是为了证明论点的,因此,两者应该联系紧密一致。
  2.论据的类型
  (1)理论的材料。包括前人的经典著作、至理名言、民间的谚语和俗语、科学上的公理、规律等。
  (2)事实的材料。包括具体的事例、概括的事实、统计数字、亲身经历和感受等。
  (三)论证
  论证就是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议论文的论点要解决“证明什么”,论据要解决“用什么来证明”,而论证是解决“如何进行论证”的问题。论证的目的在于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论证的核心要求是简明、有效、新颖。
  1.简明
  议论文篇幅短,要求论证要精,方法要简明。论证的过程必然伴随着论据的使用,考生要明确的是,议论是在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是在介绍他人的见解,因此,引用一些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让阅卷人更加信服自己的话,自己的话应是议论的主体,应是全文最醒目的部分,切忌使用大篇幅的论据而将自己的观点淹没,论证不必倚多为胜,足够反映问题、说明观点即可。
  2.有效
  论证是为论点服务的,论证方法的使用,首要的要求是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支撑论点。否则就是文字的堆砌,除了增加文章字数外,几乎没有价值。因此,论证必须要有严密的逻辑性,所有事实、原因、理由应紧密地同结论连接起来,此称为论证的“有效性”。
  3.新颖
  论证的新颖性,强调的是两点:
  一是论证中尽量选用新颖的论据。可以是前所未有的材料,也可以是以前已有但采取了新的观察角度理解的材料。在选择论据时,考生如果能推陈出新,旧材新用,就能写出有亮点的文章。为此,要多关心身边事,积累新近发生的热点事件或者从新角度翻用旧材料。
  二是创新论证的形式。论证方法很多,如果能将某一论证方法与修辞结合起来,或者将多个论证方法结合起来阐述观点,新意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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