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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公务员定义判断答题技巧复习

Tag: 江苏公务员 定义判断 2013-08-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判断推理是江苏公务员考试A、B、C类试卷必考题型,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总体上分为四种题型,分别是逻辑判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定义判断。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在明年2月左右启动,考生现在可进入备考阶段,早一分备考,就多一分希望,现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结合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为考生详细介绍定义判断复习方法:
  一、定义判断题型特点
  经过研究,发现最近几年来江苏公务员考试中定义判断试题有如下特点:
  1、定义本身不容置疑。依据这个定义所确定的正确选项可能与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规范表述有不一致的地方,考生不要因此产生障碍,这就要求应试者在解题时,要理解被定义项的内涵,不要放大或缩小,否则就会对定义产生误解,犯类似“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错误;
  2、提问形式有肯定性的判断和否定性的判断两种类型。前者是指选出一个最符合定义的选项;后者是指选出一个最不符合定义的选项;
  3、定义、概念本身比较专业,但都是一些比较基础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会有所接触,一般不会很陌生;
  4、题目一般比较容易,是一种不需平时知识积累,一点即通,不点易错的题型。
  二、定义判断的解题技巧
  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中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但是,从这几年的命题情况看,一般出题人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只是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1.主体,就是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能满足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如某些单位和个人。
  3.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动机、意图、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4.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一种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果。
  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的情况下,而且题干中有一连串的定语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的限制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种差”。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核点重在对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
  三、定义判断复习的误区
  定义判断是每年公考判断推理部分的必考题型,难度很小,如果考生在平时稍加练习,掌握做题规律,考场上认真审题,完全属于拿分题型。但很多考生却花了大量时间用在这种题型的复习上,效果并不一定很好。很多人认为知识面越宽,定义判断答对的成功率越高,事实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定义判断和知识面没有关系,如果以专业的眼光来做定义判断的话,反而不利于快速作出正确判断。
  这种题不是很难,考的不是平时知识积累,考的是一种领悟能力,是一种严格理解和规范理解的能力,要答好这种题目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并进行小量的训练。定义判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给定标准定义进行判断的能力。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然后再对该概念进行定义,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题干中给出的定义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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