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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公考申论热点时评:驻京办穿马甲“潜伏”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申论热点 2011-10-2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事件概述
  人民网报道,国办去年1月29日发文明确: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严禁在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然而,撤销令发布一年之后,地方政府驻京办或“改名换姓”,或穿上招商引资和酒店“马甲”,依旧在京“潜伏行动”。新京报的一篇报道引发热议。多数网友表示,没有从体制根源找出症结,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驻京办依旧在京“潜伏行动”,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不少网友为政府如何对驻京办进行管理建言献策:有网友认为,驻京办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坚决撤销;也有网友认为一撤了之“治标不治本”,重在转变驻京办的职能。

  相关评论
  (新京报)对这样的结果,根据常识并不难推测,只是一般人无法掌握确凿的事例可以证实。去年开始的声势浩大的撤并驻京办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如果说仅靠一次整治行动,就能彻底取消为数众多的县级和地方部门驻京办,则显然过于乐观。在裁撤名单公布之后,就没有看到进一步的后续消息,也让人对清理行动的效果心存疑虑。不过,根据媒体调查,被裁撤驻京办五花八门的“潜伏”手段,仍让人大开眼界。有的变身宾馆饭店,有的改称“在京工作人员联络服务中心”,还有的藏身于民宅,不挂牌、不公开身份,天天经过的邻居都不知道身边有个驻京办,真有点“潜伏”的意思。
  大规模的清理撤销行动,如果只换来驻京办改头换面继续存在,当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有令不行,虚与委蛇,不仅有损政令权威,更无法解决驻京办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驻京办从公开挂牌到转入“地下”,反而变得更加神秘,更加游离于监管之外。
  新华网
  地级市驻京办通过审批可以保留,县级驻京办一律撤销,这是驻京办裁撤的“基本原则”。但去年625家裁撤名录公布后,又有一些不在名录中的县、市(县级市),在京新设了招商引资联络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撤销驻京办事机构“借壳”潜伏,对于这一局面,国管局去年下发裁撤令时,已有预判。去年2月4日,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曾论述,如何防范撤销的办事机构名亡实存、死而不僵,或换一种名称变相存在。
  他提出,“将采取措施防止这个问题的发生,要加强经费和编制管理,地方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核拨经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

  模拟题
  驻京办“撤而不退”,改头换面依然存在,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参考解析
  关于驻京办的问题已经广为人们所诟病,其中的腐败现象就是万矢之地。所以,坊间舆论似乎是喊打一片。其实,驻京办有它特定的成因和作用,我们要深入的来看待这个问题。
  驻京办的历史古已有之,从新中国的历史来看,也存在半个多世纪了。开始是有碍于信息沟通不便,地方在中央设置办事处加强信息的联络。随着国家的发展,信息事业极大发展,沟通不再是难题。这时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成为驻京办存在的主要因素。综合来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办事机构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有两会期间,驻京办承担了本省大量人员的接待工作,减轻了中央和北京市的很大压力,这是有目共睹的。
  在另一方面,驻京办也存在不少的问题。诸如“职责不明,浪费公款,管理薄弱等,滋生腐败、异化“公关、干扰资源分配和行政审批等”。但是我们综合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驻京办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撤与不撤而在于如何管好。所以,国务院在去年1月29日发文规定: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严禁在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从中看出国家的态度很明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但这并不是对驻京办的否定,实际是从管理的角度来做出的处理决定。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改头换面不执行国家撤销决定的的驻京办一定要严查,决不姑息。对于符合规定的驻京办一定多管齐下,严格管理好。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完善驻京办的规章建设。驻京办的规章建设应该是首要的,国家要从原则上有一套针对性的制度要求,而不能各自为政。只有这样在管理和督导等方面才能有法可依,各驻京办本身也有章可守,有红线警省自身。
  第二、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对于非法存在的驻京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举报。着重处理支持该驻京办的所属地方主管领导的责任。并对留存人员进行行政和纪律的严肃处理。从而增大其违法的成本,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
  第三、进一步加强经费和人员编制的管理。财政部门不得为不符合规定的驻京办核拨经费。地方政府进一步公开经费开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每一笔账都有据可查,消除隐性支出。
  第四、进一步研究财政权的分配。现在的财权集中在中央,部委手中掌握着项目审批的权力,如果不适度的分权,地方在急于发展的心态上,必然百折不回的“跑部要钱”。这个财权的分配是很必要的,但是如何分却要有一个科学的安排,但是这一步一定要走出去,不能停滞。
  第五、加强项目审批的规范性建设。驻京办“跑步要钱”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部委在项目审批上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或者说灵活性过大。那么各部委也应该进一步的规范审批权和程序,杜绝人情关系,按章办事,接受监督,公开使用。这样下级也不会削尖了脑袋想办法走关系。
  第六、驻京办与时俱进,转换职能。在当前民生问题压力重重的情况下,驻京办也应该及时跟进,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重点发挥服务民生的作用。譬如,服务于本省农民工的培训,就业指导,法律维权、进京看病的群众等,联系优质医疗、教育等优质资源与本省相关单位或地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获得发展支持,为当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积极努力。想来这样的想法地方政府不是没有,但是更要坚决的落在实处,不怕步子小就怕不迈步。这样以来,驻京办的历史就掀开了新篇章。
  综上而言,对驻京办的问题不能简单的一撤了之,更应从管理的角度,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桥梁与平台作用,重点做好服务民生的工作。从而成为政府服务型职能的代表,必将受到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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