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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已进入立法阶段

Tag: 公务员制度 2011-03-0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即将召开的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将第六次提出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立法建议。
  3月1日晚,韩德云对媒体介绍说,他正在对今年的人大建议作最后的文字修改。同时,他还表示,在去年8月的人大代表建议回复中,中纪委、监察部表示,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已经进入立法起草阶段,所以今年他的建议将“会具体设想一下申报与公示制度的法律细节,比如公开的途径问题等”。
  在2月27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明确表示,“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但是我们现在先走第一步,那就是要如实申报个人收入、财产状况、家庭主要成员包括子女的从业情况,并且接受审查。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防止腐败。”
  “财产申报应重点突破”
  3月1日晚,韩德云对媒体介绍,去年8月,针对他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中纪委、监察部回复称,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已经进入立法起草阶段。“去年的这一回复实际上是比较深入的,中纪委明确表示该制度已经进入调研、法案起草阶段,他们已经在做草案了。”韩德云说。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建议将主要围绕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韩德云说,“我会具体设想一下申报与公开制度的法律细节,比如公开的途径问题等。”在他看来,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还是应该首先在部分行业、部分领域公开,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全面公开的方式,从其他国家的情况来看,都是不可取的。”
  韩德云表示,“三年豁免期”的制度设计依然会写进今年的建议中,即在三年的过渡期内,如果申报对象主动上缴以前的全部违法违纪收入,可一律豁免纪律处分,并视情况相应减轻、免除相关刑事责任。反之,则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
  实际上,关注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立法的并非只有韩德云。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社科院副院长刘江华也明确表示,目前的官员财产申报只是内部纪律,有必要上升到立法层面考虑,“这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根除官员腐败的较好平台,可建立成为一项约束公务员行为、防止权力腐败的基本制度。”
  重庆试点“还在准备”
  2009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地方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和湘乡等地。
  据韩德云介绍,2009年8月,重庆有关方面开始酝酿试点公务员财产申报,9月进入操作准备阶段,起草相关制度,包括探讨、邀请专家来讨论、参与。韩德云在当年9月参与了多次讨论,“很小范围的专家参与了制度的起草”。
  “在讨论过程中,公务员财产申报在不同层面的先行先试,阿勒泰也好,湖南也好,浙江慈溪也好,我们都去分析他们的成败得失,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我们应该怎么去做。”韩德云说。
  2009年12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决定,将在重庆市部分司法领导干部中率先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2月1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说,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筹划,精心准备,将择期启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
  不过,有关这项试点工作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公开的新闻报道,媒体也曾联系重庆市纪委、高院等部门,这些部门均未透露试点工作的细节与进展。3月1日晚,韩德云表示,重庆的试点“应该还在准备当中”。
  此前,韩德云对于重庆公务员财产申报的试点抱以厚望。“从重庆方面来说,试点的主体是省一级在做这个事情,不再是以前的地区,甚至连地区一级都不到。任何制度规范,它做出决策的层面越高,它的强制性、效果就越好。它的程序性越好,它的稳定性就越好。”韩德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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