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事业单位综合知识 >> 法律 >>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梳理之行政处罚法5

Tag: 公共基础 行政处罚法 2011-01-0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点法条】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意思分解】
  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这是原则,但考生应重点识记以上两个相关法条分别规定的4种例外情形,有时间可以看看。

  【重点法条】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快捷记忆】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
  (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卖划三院行。
  法定常见有四种,海关物价税务工。(注:指海关、物价、税务、工商部门)

  【重点法条】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快捷记忆】改变种度没依据,违法委托违程序
  (2007年江苏真题B类)
  2007年春节前夕,A县公安局在治安检查中发现B公司在没有申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冒C公司的商标生产香肠,A县公安局随即对没有销售的香肠进行了扣押。15日后,公安局将香肠移交给A县质监局,经质监局检验,该香肠质量不合格,大肠杆菌严重超标。A县质监局对于如何处理B公司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当移送A县卫生局,另一意见认为,应当由该局自己处理,另在质监局查处过程中,C公司又以B公司假冒商标为由向A县工商局举报,要求对B公司的假冒商标行为进行查处。
  36、对B公司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处理,能够适用的法律有(ABC)
  A.《食品卫生法》  B.《产品质量法》  C.《商标法》  D.《专利法》
  37、A县公安局对没有销售的香肠实施扣押(AD)
  A.符合紧急情形下行政机关职权行使的法律规定 B.是超越职权
  C.是滥用职权                               D.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38、若上述几个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A)。
  A.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B.由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C.由处罚最重的行政机关管辖
  D.由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共同实施处罚
  39、若查处机关需要对B公司没有销售的香肠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根据(C)。
  A.《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先行登记保存(这个是防范措施)
  B.《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C.《商标法》的规定责令封存
  D.《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实施封存
  40、对于B公司的违法行为,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
  A.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不得重复罚款
  B.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取缔处罚只能由县卫生局实施
  C.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分别实施处罚,但没收违法所得只能由县工商局实施
  D.一个行政机关已经没收违法所得的,其他行政机关只能给于罚款处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