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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苏公考申论热点时评:媒体道德

Tag: 江苏公考 申论热点 热点时评 2011-12-0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2012年国考省级以上申论材料中,出现了多个社会热点事件,这些事件都是2011年广泛报道的事件。所以,要想做好申论,就必须紧跟社会热点,尤其是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的话题和事件,并注意联系性质相同或相反的事件,养成积累素材的好习惯。因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在此提醒考生一定要引起对申论热点材料的重视,本站申论热点时评栏目提供的时政热点极具参考价值,考生在复习教材的同时,如果再能够跟进本站提供的热点时评作为辅助参考资料,就能取得更佳的复习效果。
热点时评:媒体道德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迅速发展和普及,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深刻影响,使媒体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这两年网络微博快速兴起,社会影响力日益显现,这既是新技术造就的一种现代传播方式,方便了社会交往和意见表达,但也由此带来了重大社会问题:虚假信息、过激言论、恶意炒作、低俗之风以及非法营销等充斥其中,令公众莫衷一是,对社会有害无益。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信息交流互动的自由,同样也会因为谣言、谎言的恣意传播而深受其害。
  “重庆贪官外逃加拿大”的谣言侵犯了他人权益、欺骗了网民情感,“广州西瓜注红药水”的虚假信息让含辛茹苦的瓜农在丰年遭灾,“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云南绝症男子连杀八名村官”的骇人传闻造成社会恐慌,“核污染”和“抢盐”风波更是把很多中国人“娱乐”了一把。
  谁该为这些造谣传谣行为和造成的恶劣后果埋单?毫无疑问,谣言惑众者、妄言泄愤者首当其冲。
  网络是一个高度自由的“虚拟世界”,有人甚至戏谑说,“在网上没有人会知道你是一只狗”。但自由并非没有底线。无论网络空间如何开放与自由,它始终与现实社会紧密联系,并直接影响着现实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一样,都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我们在网上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不能任意逾越。否则,“自由的空间”难免变成“自由的墓地”。
  媒体的道德失范有深刻的根源:对物质利益的过分追求,致使社会责任感缺失,背离合理的价值观,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再加上新媒体自身的弱点也加剧了其道德失范。
  要治理新媒体道德失范,规范新媒体价值导向,必须首先加强新媒体的自律。自律是防止新媒体道德失范最有效的途径。新媒体的从业者要加强正面的自我教育,努力提高道德水平,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积极预防道德失范。传媒工作者要不断提升自律能力,在注重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强化自身的修养,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法律、道德、心理、身体、人文、职业技能等多方面的素质,并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
  其次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要建立健全新媒体严格的自我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信息审查过滤机制,规范电子邮件过滤系统,及时过滤不安全和不健康的信息。要规范网络新闻报道,精心设计制作网页。政府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对新媒体的运行施加一些限制,例如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暴力、色情信息等。必须尽快建立网络行为的监控机制,强化网络安全,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新旧媒体融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最后要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对新媒体的监管还要完善相关法规,严格立法。在当前整个社会风尚和公众道德水平普遍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硬性的法律监督特别重要。当软性的劝说、疏导和教化对个别人没有效果时,就要采用强制性措施维护道德尊严和社会生活起码的正常秩序。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往往针对性差,不够细化,对传媒从业人员采集、传播、出版、交流信息的权利与责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原有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大众传播的零星条款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媒体时代的需要。因此完善法规迫在眉睫,需要我们积极采取行动,从法律层面规范媒体行为,防止道德失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积极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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