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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不必诉诸古代“官德”

Tag: 公务员培训 2011-11-0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接连发生的公职人员不当行为事件,正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引发公众对一些官员道德素质的议论和批评。
  年近六旬的老父老母,从湖南郴州老家到广东省深圳市帮助儿子带孩子,没想到竟遭来身为公务员的儿子的辱骂和殴打;江苏宿迁宿豫区农机局局长潘雷与一女子的暧昧短信曝光,潘雷接受区委调查时承认此事,目前,潘雷已被免职;河南省汝南县发生一起警察酒驾致5死3伤案件,肇事者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批捕;四川省蓬安县一名女公务员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在她酒醉后对其实施强奸。目前,刘习全因涉嫌强奸罪已被刑事拘留。
  这些事件成为中国网络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十二五”期间,全国公务员将开展职业道德轮训。为此,近日国家公务员局下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已经明明白白,专门针对职业道德进行如此系统的培训,这在我国公务员队伍管理中,应是前所未有的。
  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责任伦理,这便是所谓职业道德。公务员是一个尤为特殊的职业,尤其是在我国,正在谋求建立一个新型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其间,对公务员职业道德进行明确,并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行事规范,这无可厚非也确有必要。然而,在《培训大纲》所列出的培训课程中,却包括了古代“官德”修养的内容,则有待商榷。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常识问题:公务员是官吗?这个问题在官本位思想浓厚的中国尤为模糊,更何况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还产生了“国家干部”这样一个特殊的称谓,于是公务员向来有一种神秘的色彩。而现代官僚制理论的提出者马克斯·韦伯则为现代文官即现在的公务员作了精确的定义:他们有着“明确的技术化、理性化和非人格化”——术业有专攻,公务员只是一批在法律规范下,专事政务或曰公务之人,而非过去任凭个人感情伸冤断讼的官老爷。事实上,我们日常所见之公务员,也正是在行政服务中心中,为我们办事的各类行政人员。
  然而,长久以来,人们看待公务员,却一直有着对古代官的感情色彩。比如,前不久,深圳一个叫廖天野的人打骂父母,引起舆论哗然,焦点所在,就在他的公务员身份。人们似乎天然相信,在私生活方面,公务员就应该比常人更胜一筹——由此反观,平常人打骂父母就应该了么?而有地方提拔干部时,也专门侧重为官员的“私德”打分,也是同样的思维。
  而我们所说的古代“官德”,更多就是从这样的私德来考量一个为官之人。更重要的,古代官德真适用于今日之公务员么?毕竟,那是一个缺乏监督的人治社会,与现代政治伦理是格格不入的。
  如果说,公务员要做世人表率,则更应体现在遵纪手法方面,因为他们掌握着公共资源分配的权力。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则完全不必求诸古代“官德”,而只需强化他们的法纪意识,弱化他们自身的官本位思维,提高他们的服务技能,树立他们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另外,要让这场轮训真正来得实效,则应对每一场培训的地点、经费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示,既能打消沦为公款旅游的公众疑虑,也能让每个受训者从一开始就打起精神,好好上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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