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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Tag: 江苏省 事业单位 招聘公告 2011-08-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厅(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31人。江苏公务员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卫生厅统一组织的26个专业笔试人员(具体专业附后)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通过点击中国卫生人才网上(
www.21wecan.com)的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8月24日-8月26日厅人事处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于2011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在网上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需在该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用。未及时支付报名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2011年9月9日始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2、26个专业以外人员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各单位指定地点(详见招考职位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1、卫生类及部分专业笔试(共26个专业)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其他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凡招聘职位要求是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师以下技术等级的,所有报名者均须参加笔试。
  2、内容: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时间为 2011年9月17日(周六)。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他专业笔试时间由单位在考试前一周通知考生。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满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以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
  招聘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的面试人数限制。部分单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的,已在公告的岗位表上注明考试专业。
  笔试成绩将在省卫生厅、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按照各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内容(考生提供):
  1、考生笔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4、身份证;
  5、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和不限的请按职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报考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各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符合职位要求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笔试成绩、准考证号码)报省卫生厅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在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
  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网站公示、书面形式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需要进行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事先由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将测评和测试的办法或要求告知考生,所占成绩比例予以明确。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卫生厅、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8
  联系人:吴伟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驻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3620915
  联系人:朱春燕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
  1.《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专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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