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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两院”招考笔试成绩公布 入围面试情况9日公布
时间:2009-06-08 13:17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http://www.jsgwyw.or 点击:

衡阳“两院”招考笔试成绩公布 入围面试情况9日公布

 

衡阳市招考2009年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5日出炉。

  

据了解,衡阳市今年“两院”招考60人(法院工作人员计划招录33人,检察院工作人员计划招录27人),报名人数近2000人。根据全省组织部门统一安排,59日,“两院”考试笔试已经在长沙举行。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请于68日下午1700前,持身份证和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到湖南省委组织部考评中心(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电教楼104)登记,办理查询手续。复核结果于69日公布。复核范围仅限分数的统计情况。

  

笔试合格线的划定及面试对象的确定在成绩复核结束后进行,笔试排名及面试入围情况,将于69日在成绩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布。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参加2009年法院、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的加分情况进行了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在67日前申请补加。

  

资料: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以下人员可予以加分。

  

1)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地区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3)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

  

4)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091031日);

  

5)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享受(1)、(2)项加分政策的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分;享受第(3)、(4)项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515日前填写《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并持相关证件到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三楼335房,咨询电话:0731-2217822)办理加分确认手续。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更多详情请查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

 

 


    关键词: 衡阳两院   招考笔试成绩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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