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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http://www.jsgwyw.org/2010/0118/3821.html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感谢你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3-11-19 12:46
2013-11-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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