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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报考的相关咨询

大学本科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在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中被取消,并拆分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两个新专业。在《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中,两个新专业分别在环保大类及土地管理大类中出现,作为该两新专业的原专业的毕业生(新专业理论上还不存在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环保大类及土地管理大类的相关岗位, 盼解答为感! 


2013-08-28 11:0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此专业可报考城建规划类或基础理学类职位,不得报考环保大类及土地管理大类相关岗位。感谢你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3-08-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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