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淮安人,2007年考上淮安的一个区人民法院,2011年3月通过公务员选调到区经委(同一个区),我配偶在南京工作,是南京户口,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可以报考201
2011-06-29 13:4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与所在单位协商经同意后即可报考2012年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职位。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1-06-29 18:02
2011-06-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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