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了解更多信息请加二维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20-11-05 13:52
2020-11-05 13:52
相关问题
- 怎么更改报考的职位? 2018-02-02
- 为什么南京市市直的资格复审通知还没有公布,是不是不公布,仅电话通知? 2015-06-16
- 2015年6月毕业,一直未工作,三方未签,考2016年国考是算应届毕业生吗? 2015-08-18
- 请问,公务员录用公示前放弃,后面的人能递补吗?谢谢! 2015-05-08
- 我想问下那个审核一直显示未审核是没通过嘛?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