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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商务工作专员公告

Tag: 2023年 南京市 栖霞区 商务局 招聘 编外 商务工作专员 2023-03-1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商务工作专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21日中午12: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商务工作专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力量,经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商务工作专员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编外商务工作专员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职责:
 
  1、负责12345平台工作,按照要求做好预付卡管理工作;
 
  2、负责在投诉处理中进行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
 
  3、负责对日常业务文档进行收集与整理;
 
  4、负责汽车流通企业备案管理及加油站、农贸市场相关工作;
 
  5、严格执行部门制定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的服务话术、流程和平台操作;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报名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财务财会类、安全生产类专业;
 
  4、思维敏捷,善于思考,有责任心,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抗压能力好;
 
  6、能接受加班、经常出差。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21日中午12:00。
 
  2、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请在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3)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5)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电子照片。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40、025-84687312。(周一至周五09:0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
 
  2、对照招聘岗位报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降低相应岗位的招聘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等。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7、笔试成绩出具后,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规范佩戴口罩。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需自行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进行,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5、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八)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后方可聘用。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1、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低于6万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5-85664196。
 
  2、本招聘公告由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
 
  2023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qxq.gov.cn/qxqrmzf/202303/t20230313_386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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