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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丹阳市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及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告知

Tag: 2023年 丹阳市 教育局 校园 招聘 事业编制 教师 报名 考试 疫情防控 补充 2022-12-1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丹阳市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及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告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及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告知
 
  为确保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及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及考试的考生除按《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安徽师范大学专场)报名及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2022年12月12日更新)》执行以外,还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参加报名及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
 
  2. 持本人参加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健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
 
  3. 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除须符合前述条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报名及考试当天本人“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2报名前已完成核酸采样,但不能提供本人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的;
 
  3.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的;
 
  4. 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或被要求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另行告知。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dypxzx.cn/tongzhi/Show.asp?id=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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