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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技巧:调研这样答,对象更全面

Tag: 2022年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22-04-20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结构化面试中,我们常会遇到计划组织类题目,其中最常见的活动形式是调研、宣传,许多同学在面对调研题目的时候可能会无从下手。其实,调研就是通过各种方法收集信息,了解客观事物现状进行信息收集,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的过程,此类题目的答题核心有三大要素:内容、对象、方法。作答时将三要素进行全面性的呈现,就能够确保调研数据的真实有效。而在这三种要素中,调研对象则是我们答题分析的切入点,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对象那里思考要获取哪些调研信息。接下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通过题目帮助大家总结一下答调研题目时,在调研对象方面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常见的调研对象类别。
 
  例题、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某市准备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并用三个月时间开展前期调研。假如这项工作由你负责,你将如何获取有效信息?
 
  【答题要素参考】
 
  调研对象:民营企业负责人、行业代表、工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市工会负责人、民营企业职工代表、经济学教授、法学专家等。
 
  调研内容: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如管理者理念、资金、管理方式、人员素质、生产技术等;本市已有的扶持政策;其他城市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而做出的扶持手段、成功经验等。
 
  调研方式:问卷调查(网络、纸质)、座谈、电话询问、查阅资料。
 
  【调研对象中常见的问题】
 
  1.调研对象单一。只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展开调查,对象局限于最容易想到的企业负责人。
 
  2.调研对象缺乏针对性。调研过程中,对本市政府工作人员展开调查。政府中有多个部门,没有明确点明与制定扶持政策相关的具体部门。
 
  3.调研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例如针对本市市民展开调查,但绝大部分市民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并不了解,调研实际意义不大。
 
  4.调研对象非可调查主体:例如针对民营企业、行业展开调查了解情况,企业、行业是抽象词汇,并不能作为调研的主体,应具体到人,例如民营企业负责人、行业代表等。
 
  【调研对象归类】
 
  1.直接利益方:民营企业负责人、行业代表。
 
  2.间接利益方:民营企业职工代表。
 
  3.政府相关部门:工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市工会负责人。
 
  4.问题研究者:经济学教授、法学专家。
 
  5.其他方:论坛、文库。
 
  各位同学,以后再遇到调研题目的时候大家要注意避免出现上述罗列出的几个问题,思考调研对象时可以从给大家总结出的几类常见主体入手,保证对象的针对性与广泛性。另外作答时一定要明确题目的核心调研任务,做到仔细审题,注意题干中是否有对调研任务的限制性条件,例如“调研对象的积极性不高”“调研时间紧任务重”等,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回应解决题干中的问题,做到灵活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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