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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Tag: 2022年 无锡市 新吴区 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招聘 2022-04-1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5人。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4月6日-4月13日(中午12:00截止)。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本法律常识、文学常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借鉴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书记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人数
 
  1. 岗位:书记员5名,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2. 性质:劳务派遣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者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 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100字/分钟,准确率60%以上);
 
  5. 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以下情形不得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军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五年的;
 
  (3)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招聘过程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8)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www.nchr.com.cn,点击进入“公开招聘”栏查看并下载附件1《应聘登记表》和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应聘登记表》需要考生签字,请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报名汇总表》以EXCEL格式发送。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证)等上传至附件后发送至邮箱:talent@nchr.com.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咨询电话:0510-85258676,85281251
 
  报名日期:2022年4月6日-4月13日(中午12:00截止)。
 
  2. 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计算机速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
 
  (1)计算机速录,听打100字/分钟,准确率达60%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本法律常识、文学常识、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如有)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以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上述各环节时间、地点视现阶段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均另行通知。
 
  3. 政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4. 体检:统一组织政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 录用:择优录用。一经录用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自主择业。
 
  6.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四、注意事项
 
  1. 整个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国家、省、市、区最新防疫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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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wnd.gov.cn/doc/2022/04/11/36397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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