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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三)

Tag: 2021年 南京市 江宁区 事业单位 招聘 体检 2021-07-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三)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三)
 
  第一批体检人员中部分岗位考生个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根据《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在报考同岗位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在当日上午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地点:请考生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参加体检,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于当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 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交由工作人员,近期已离职的可提供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不佩戴隐形眼镜,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
 
  4、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5、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按规定体检项目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体检报告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8、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9、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参照《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3)。
 
  点击下载>>>(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二).xlsx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系电话.xlsx
 
  2021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jnhrss.net/art/2021/7/9/art_80_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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