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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扬州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招聘教师简章

Tag: 2020年 扬州 宝应县 教育局 直属 高级中学 招聘 教师 2020-12-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江苏扬州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招聘教师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09∶00-12月15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12月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一)
 
  根据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0年12月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一)》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rsj)、宝应县教育局网(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jyj/),查询《2020年12月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一)》,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宝应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宝应县教育局确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12月8日09∶00-12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2月8日09∶00-12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宝应县教育局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jyj/)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一)》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一)》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2月1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准考证发放事项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宝应县教育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2月17日12:00;宝应县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2月17日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所在地哈尔滨市,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17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教育局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统筹负责,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宝应县教育局按规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宝应县教育局网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于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县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8293263。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0514-88222683
 
  附件1、2020年12月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一).xls
 
  附件2、2020年12月宝应县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一)报考指南.docx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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