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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Tag: 2020年 南京市 栖霞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 办公室 招聘 2020-04-1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9日中午12:00,报名方式:在线报名。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统计调查相关专业知识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为配合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普查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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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政务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9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陆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2)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大专以下学历人员无须提供);
 
  (3)符合放宽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电子照片至报名系统“资格证书”栏。
 
  备注: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二者选择其一即可)。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请自行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49,陈老师(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21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准考证打印: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请注意!!!受疫情影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短信通知,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预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统计调查相关专业知识等。
 
  2、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笔试成绩出具后,应聘者可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查看个人成绩及排名。
 
  4、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遇笔试成绩合格且末位成绩(即第30名)并列的,则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大专以下学历人员无须提供);
 
  (5)统计类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备注: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二者选择其一即可)。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人员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人员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面试成绩现场出具,并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与60%核算总成绩,对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3、如拟聘用人员暂未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于体检当天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其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体检当天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年,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接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664207。
 
  南京市栖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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