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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太仓娄城高新建设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Tag: 2019年苏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9-08-2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苏州市太仓娄城高新建设有限公司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9月1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招聘简章】太仓娄城高新建设有限公司
 
  太仓娄城高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是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40亿元。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划分为工程建设、对德合作、综合产业、资产管理四个业务板块,下属二级公司8家,三级公司16家。公司是太仓中德合作的主要载体和服务平台,为太仓高新区主要承担项目建设、资产运营、投融资、民生服务等职能。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实做优做强国有资产。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务部工作人员1名、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2名、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财务部工作人员1名
 
  1.岗位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
 
  (3)具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2.薪资
 
  不低于10万(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1名
 
  1.岗位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
 
  (3)具有工程师职称。
 
  2.薪资
 
  不低于10万(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工程建设部工作人员1名
 
  1.岗位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专业。
 
  (3)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薪资
 
  不低于10万(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四)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1.岗位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薪资
 
  8-10万(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自行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报名,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
 
  2.笔试。笔试按招聘岗位分别设置及格线。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平均得分高于60分(含)时,以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且高于50分时,以平均分为及格线;低于50分(含)时,以50分为及格线。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及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太仓高新区常胜北路16号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
 
  5.成绩计算。
 
  报考此次招考的四个工作岗位: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进入面试的入围依据,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三) 体检与组织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现象,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六、其他
 
  1.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组织考察及体检等各环节有关信息、通知,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查询、操作、确认,不另行联系、通知。
 
  2.本简章由太仓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6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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