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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昆山高新区经发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Tag: 2019年苏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9-04-1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苏州市昆山高新区经发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协税员10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09:00-2019年4月20日14: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昆山高新区经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昆山高新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税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昆山高新区经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2019年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人士、2019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9日09:00-2019年4月20日14:00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图像清晰、不变形,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4月19日09:00-2019年4月21日14:00
  (16:30至次日上午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9年4月19日09:00-2019年4月21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4月22日9:00-15: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考生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人员性质:2019年毕业的应届高校生视为(选择)“应届毕业生”,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视为(选择)“社会人士”。
  ③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4月26日9:00-2019年4月27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修改/改报、缴费时间查询及缴费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通过“已报名考试”查询、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查询、下载。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按照昆山高新区统一安排与相关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本次录用人员参照昆山高新区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弄虚作假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0310781(昆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55308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税务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昆山高新区经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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