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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市海门高新区招聘村(居)工作人员公告

Tag: 2018年南通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8-11-2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南通市海门高新区招聘村(居)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址:海门市秀山西路581号海门高新区307会议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海门高新区招聘村(居)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门市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20名村(居)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男女各10名(男女分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户籍、籍贯为海门,能够全职从事基层服务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群众工作,愿意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海门高新区党工委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地址:海门市秀山西路581号海门高新区307会议室,联系电话:0513-82319915。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7日。
  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点填写《2018年海门高新区招聘村(居)干部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海门高新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情况将于2018年11月28日在“魅力高新区”公众号公示。
  5、领取准考证: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30日8:30-11:30、13:3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6、本次招聘设招聘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考试方法
  考试由笔试、适岗评价、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
  3、适岗评价加分满分为4分。如果涉及以下几类:在村居工作过;党员(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的;退伍军人;财会类专业或有会计工作经历的;在校期间担任院(系)以上学生会负责人或在工作经历中担任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务;村居推荐后备干部;本区范围农村户籍均可获得加分,每项加分0. 5分。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适岗评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适岗评价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政历情况。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党工委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察报告,集体讨论按照1:1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海门高新区办公楼大厅及“魅力高新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报海门高新区党工委讨论,讨论通过后给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一旦被聘用,本人应在7天内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逾期未解除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凡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3-8231991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公示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不收报名费,考生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承担。
  3、凡聘用者自行解决吃住问题。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门高新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海门市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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