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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

Tag: 2018年淮安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8-07-0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协管人员40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0 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
  为充实城市管理队伍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一线协管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城市管理一线协管人员40名, 主要从事维护市容市貌、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在辖区中队开展城市管理,同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提供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附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4张;
  (4)退伍军人提供复退军人证复印件1份;
  (5)中共党员的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证明;
  (6)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
  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4、报名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0 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5、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517-83799800, 联系人:赵刚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考试内容为拟聘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成功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20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开发区城管协管员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7-83799800
  监督电话:0517-83716680
  七、本简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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