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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Tag: 2018年盐城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8-04-1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18﹞63号)批准,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下简称县发改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            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身体健康,体态端正,仪表大方,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经济管理,有一定文字基础人员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沟通交流和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基本电脑技能,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50%+命题作文50%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0:30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 面  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下午2:3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数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发改委协同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发改委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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