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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开展通知

Tag: 2018年镇江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8-04-0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开展通知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45号)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人才办、人社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党群工作局:
  根据《镇江市选拔培养优秀乡土人才计划》(镇人才办﹝2018﹞2号)精神,近期拟开展第一批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和对象
  重点推荐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具有显著成绩的乡土人才,不掌握技艺技能、单纯的农业经营管理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选拔对象为在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包括刺绣、雕刻、剪纸、泥塑、古建筑、餐饮、编织、制茶等以及民间技艺、民俗等非遗保护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
  二、选拔程序和要求
  1.按照《镇江市选拔培养优秀乡土人才计划》(镇人才办﹝2018﹞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申报人填写《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具体文件及表格请在镇江党建网或镇江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并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附件材料,报至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初审后,报至辖市区人社局审核。在各辖市区会同相关部门上报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专家分行业、分类别进行评审,将培养对象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向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2.未入选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人选,可作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参加评审。
  3.已入选过“169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骨干培养计划的人才(包括培养期内及已过培养期的人才)不再列入乡土人才培养计划。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各辖市区人社局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培养对象申报材料及附件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申报材料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联系人:黄翔,联系电话:0511-85340087,邮箱:2837635221@qq.com。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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