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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州兴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期)

Tag: 2018年泰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8-03-0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泰州兴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期)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2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兴化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期)
  为做好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未就业大学生积累实践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集中组织第一期兴化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招聘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6、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已参加本省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参加。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25日
  见习时间:2018年4月1日—6月30日
  三、招聘岗位
  经前期面向兴化市级见习基地(企业)征集,共提供300多个见习岗位,招满即止。(见习基地名称及联系咨询方式见附件)
  四、见习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jx.tzbys.com/index.php)报名,按照见习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选择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将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初步确定拟见习人员后,提交市见习主管部门审核,网上确定见习人员。本次活动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见习。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见习期间有主观重大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
  4、本人已在见习基地以外落实就业单位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
  5、本人不愿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企业)为见习人员发给一定补贴(工资),同时由财政发给不低于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具体为每月1032元(通过本人建设银行卡发放),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企业可为住宿有困难的见习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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