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

2018年江苏省考必看:关于“宪法修改”的考点清单

Tag: 江苏省 江苏公务员 2018-01-2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江苏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本文就盘点了关于“宪法修改”的考点清单,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宪法
  1.  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2.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
  3.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同时必须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5.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有力,奋发有力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共同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6.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7.  修改宪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