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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大学南通基地(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招聘4人简章

Tag: 2017年南通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9-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兰州大学南通基地(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招聘4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兰州大学南通基地(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是由通州湾示范区举办,经南通市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http://ntb.lz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劳务派遣方式),本次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2014年12月11日,兰州大学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机遇,充分发挥双方在经济、教育、科技、人才方面的优势,建立长期、稳定和全面的人才培养及校地合作关系,更好地促进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和兰州大学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2014年10月30日,兰州大学南通基地正式成立,并于2015年7月注册为南通市当地事业法人机构——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基地旨在促进学校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借助长三角地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建设学校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为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南通基地以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为起步,开展多层次人才培养,将逐步建设研究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系列科研机构,孵化发展相关科技产业。计划在5年内建成学生实习实践、产学研结合的重要平台,中远期将着力建设高层次中外合作大学。
  二、招聘职位
  教学主管1名;
  科研主管1名;
  法学院研究生事务主管1名;
  管理学院MBA教学主管1名。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滨海园区通州湾科创城东海大道88号兰州大学南通基地。
  四、报名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学历者优先考虑;
  2.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1年9月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4.应聘人员应符合《兰州大学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五、岗位要求及薪资
  1.教学主管: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耐心细致,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多媒体设备,熟悉教学流程、具有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2.科研主管:协助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推进、跟踪,协调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问题,参与项目验收等工作。
  3.法学院学生事务主管:熟悉学生工作,有一定的学生管理经验。
  4.管理学院MBA教学主管:主要负责MBA项目招生、日常教学运行、师资管理、课程安排、论文开题答辩和成绩管理等。要求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工作交流,一般应达到英语六级450分、或雅思6分或托福80分以上相应的水平(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管理学或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5.以上岗位月薪约为4000元-5000元,具体根据应聘条件面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程序方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通州湾示范区网站、通州湾人力资源网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从通州湾示范区网(www.ntbh.gov.cn)、通州湾人力资源网(www.tzwrc.cn)下载简章附件报名表格。
  2.报名方式: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321076311@qq.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
  3.现场审核(所有报名人员资料必须现场审核):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原件送交至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公司窗口现场审核(休息日除外)。报名材料包括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职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适岗评价及面试
  1.适岗评价。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适岗评价、面试得分折算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组织体检及考察,重点考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
  (五)试用与录用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研究确定试用人选,试用人员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2501106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人力资源窗口
  附件:报名表
  南通兰州大学科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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