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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州溧阳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公告

Tag: 2017年常州市选调公务员 选调公务员 2017-08-2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常州溧阳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环路6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溧阳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结构,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经溧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决定在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充实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职位:科员。
  (二)公开选调人数:12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并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要求;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2017年以来被诫勉谈话的;
  3.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简章:8月25日,在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清风溧阳网(jw.liyang.gov.cn)和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iyang.gov.cn—市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选调工作各个步骤相关信息也将在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清风溧阳网和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环路6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电话:87269150)。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9月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306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9月3日上午8:30—11: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纪委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处理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纪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由市纪委负责实施,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考察人选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体检: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清风溧阳网(jw.liyang.gov.cn)以及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iyang.gov.cn—市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八)调动: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市纪委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和监督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选调工作,积极支持,广泛动员,严格对照条件,推荐人选报名。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三)在选调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简章由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69050,87269150;监督电话:87269053
  附件:《溧阳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报名表
  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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