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浦口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专技人员46人公告
2017年南京市浦口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专技人员46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现场报名限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见岗位信息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南京市浦口区医疗卫生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5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编外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6、往届生报名时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和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且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8月16日(现场报名限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填写完后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以“考生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初审通过后于领取笔试准考证前现场审核原件材料。
(四)携带材料:考生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区内医院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区卫计局进行资格复查。
(六)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卫计局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缴纳费用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笔试原则上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录浦口区卫计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浦口区卫计局网上公布。
面试由浦口区卫计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
浦口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025-58184561
(二)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58882308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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