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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州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Tag: 2017年泰州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7-20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泰州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所属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办公室 管理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管理
财务审计科 财务管理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财会
党委办 文秘 1 大专及以上 中文或管理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 有工作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财务管理人员需具备从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熟知简章内容并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301会议室(工农路9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与公布:最终以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综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六)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相关岗位工作。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863511、80292150
  监督举报电话:84863786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供销合作社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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