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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Tag: 2017年南京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6-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浦口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南京市区属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南京市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以各岗位招聘数1:3或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浦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详见《浦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附件2)。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根据《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入围考生要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各类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
  2、凡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并取消面试资格。
  3、入围考生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确定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个人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在报考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在告知的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6、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复审。
  7、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复审监督电话
  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  025-58882308
  附件1:《浦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浦口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