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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第二次)

Tag: 2017年连云港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05-1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第二次)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42号
  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现对2017年3月9日发布的《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中未完成招聘计划的14个岗位实施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张飞 姚雨馨   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吋免冠照片3张以及《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或灌南在线网站(http://www.guannan.gov.cn/)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在线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单位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18-83696933 0518-8396883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关注公告信息,按照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696933 0518-8396883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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