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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招聘医学储备人员公告

Tag: 2016年淮安市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6-11-2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招聘医学储备人员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12月19日16:00。详情如下:
  2016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储备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医疗卫生发展需要,加强淮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储备人员4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储备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为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6年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12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2月13日9:00-12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3日9:00-12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12: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12月28日—12月30日;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
  2.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人选范围)。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5、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ahy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由医院派往三甲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规培期满考核合格并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阴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7;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87。
  本公告由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9861;
  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17-84922744。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016年淮安市淮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储备人员岗位表.xls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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