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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盐城东台市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Tag: 医疗卫生 盐城市 2016-07-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下半年盐城东台市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8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市卫计委二楼办公室(东台市东台镇金海东路18号)。详情如下:
  2016下半年盐城东台市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充实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8人,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以上对象不含东台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8月8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卫计委二楼办公室(东台市东台镇金海东路18号)。
  ⑵预约报名。外地考生可电话联系并通过传真件或邮件报名。
  3、咨询电话:0515-68009980、0515-85212451
  传真号码:0515-85222806
  网址:www.jsdtws.gov.cn和www.jsdthrss.gov.cn
  4、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⑵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2016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⑶预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在东台市卫计委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给报名机构审核。在领取考试准考证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⑷开考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及招聘人数将在考试前公布。
  ⑸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户名: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账号526158228611,备注404001。汇款说明:招聘考试费、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及岗位序号。汇款后请将凭条送到东台市卫计委财务审计科,或发邮件至1042742997@qq.com)。
  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1、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2、体检、政审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入围(成绩相同,学历层次亦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资格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台市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新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其中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生按省医学专业人员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培训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台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东台市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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