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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公告

Tag: 南京市 事业单位 2016年江苏 2016-06-0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上半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公告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6:00。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用书复习。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5、符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生,2016年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是指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城市职业学院(www.ncc.edu.cn)、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www.njou.edu.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
  学院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8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6:00
  5、开考比例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6年6月19日9∶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由学院自行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岗位招聘数按1:3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5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由学院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院可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院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学院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四、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025-82212207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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