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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招录25人简章

Tag: 2016年南通市招录 南通市招录 2016-04-0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招录25人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沿海经济开发区705办公室。详情如下:
  2016年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专职人员招录简章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农村)警务和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大街区巡防和城市管理力量,建立专业化、常态化的巡逻检查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巡防辅警和城管协管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招聘人员25名(含女性5名),男性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出生),女性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出生),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语音清晰,不口吃;
  4.具有全日制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经历;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确认后,接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2016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沿海经济开发区705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3-84816236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考核指定复习材料(考试复习材料待报名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总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退伍军人、退役士官加2分,每获一次优秀士兵加5分、三等功加8分,党员加2分,每获一次优秀党员加5分。经审核具有安全、环保、消防、化工等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特殊管理岗位执业资质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即优先录用。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1:1.5倍确定(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录用
  录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洋口派出所、洋口交巡警中队、小洋口边防派出所及城管中队组织录用,性质为企业聘用人员。
  7.人员待遇
  工资总额27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同时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4813601
  四、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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